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nèi)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nèi)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的補貼。申請補貼的舊車轉(zhuǎn)讓前所有人、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自2024年9月6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對個人消費者轉(zhuǎn)讓其本人名下在江西省內(nèi)登記的個人乘用車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江西省內(nèi)完成新車注冊登記,且舊車于2024年9月6日前登記在其名下的,給予1.2萬元的補貼。申請補貼的舊車轉(zhuǎn)讓前所有人、新購置汽車所有人應為同一人。在補貼申請審核期間,其所新購置的汽車應登記在申請人名下。同一輛新車不得同時享受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和置換更新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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