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在線合同簽訂與合同備案操作流程
一、在線合同簽訂
( 一 ) 采購單位端
前置條件:完成結(jié)果公示
操作步驟:
1.由預算單位在 “合同備案與驗收—在線合同簽訂”菜單 發(fā)起在線合同簽訂,點擊 “新增在線合同簽訂”按鈕,挑選對 應的條目進行在線合同簽訂,同一標段的條目必須挑選在一起, 否則會提示“同一分包下的條目未全部選擇完,請檢查!”如下圖所示:
2.挑選好題目信息后,在合同信息欄填寫好信息,在附件 信息欄點擊 “點擊上傳”按鈕再點擊 “選擇電子件上傳”按鈕 可上傳合同附件,如下圖所示:
3.如果上傳的合同附件格式是word,可以支持在線編輯, 點擊 “保存文件”可保存編輯的內(nèi)容,若文件信息核對無誤, 點擊 “清稿并加蓋印章”按鈕,進行簽章并提交,合同流轉(zhuǎn)至 中標單位進行簽章。
4.如果上傳的是合同附件格式是pdf,則不支持在線編輯, 點擊 “清稿并加蓋印章”按鈕,進行簽章并提交,合同流轉(zhuǎn)至 中標單位進行簽章。
(二) 中標單位端
前置條件:預算單位發(fā)起合同簽訂并提交
操作步驟:中標單位在“采購業(yè)務—在線合同簽訂”菜單, 進行在線合同簽章并提交。
1.點擊待審核后的操作按鈕;
2.點擊 “附件信息”下的電子件列表的附件;插入 ca 鎖, 打開附件進行在線簽章,完成后點擊 “同意”即可完成合同簽 訂。
在線合同簽訂信息完成后將會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 網(wǎng)、江西省政府采購網(wǎng),在 “交易信息—政府采購——合同公 示”欄目公示。
( 三 ) 監(jiān)管端
1.監(jiān)管端進入 “備案——查看在線合同”菜單,可查看所 有的在線簽訂合同信息,如下圖所示:
1.在 “審核通過”狀態(tài)的可進行 “回第一步”即回退到預 算單位讓其重新提交在線簽訂合同信息 ( 注: 已做驗收單備案 的不可退回,需先刪除驗收單再進行退回)。
二、合同備案操作
選擇委托采購合同備案,點擊新增合同備案
注:1.所有委托采購項目的合同統(tǒng)一由下級預算單位新增 提交后, 由主管預算單位審核備案即可;
附件2
工作提示函
(樣本)
:
貴單位的“ (項目編號: )”已于 年 月 日開展了政府采購活動,項目評審委員會評議并經(jīng)貴單位確定 為項目供應商。我機構(gòu)于 年 月 日向該供應商發(fā)出了中標(成交)通知書。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合同簽訂:請貴單位 年 月 日前(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20日內(nèi))與該供應商按照采購文件事項簽訂好采購合同。
2.合同履行:請貴單位與供應商根據(jù)合同約定依法履行合同義務,如供應商在履約過程中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情形的,貴單位應當及時報告區(qū)財政局。
3.合同補簽:合同履行中需追加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可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但采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4.合同公開:請貴單位簽訂合同當日立即將合同提供我機構(gòu),以便我機構(gòu)協(xié)助貴單位在2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江西省政府采購網(wǎng)(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合同公示和備案等法定工作(該網(wǎng)會記錄合同簽訂時間、公示和備案時間等情況并進行預警,依法簽訂的補充合同參照執(zhí)行)。
5.履約驗收:請貴單位在收到供應商項目驗收建議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按照合同約定的履約情況,對每一項技術(shù)、服務、安全標準等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并根據(jù)合同的約定及時履行責任和義務。
6.資金支付:請貴單位結(jié)合項目實際和供應商資信情況,在簽訂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nèi)預付一定比例的合同款給中標(成交)供應商,其中:貨物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30%;服務類項目預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與疫情防控緊密相關(guān)的采購合同預付款比例最高可達100%。
對滿足合同約定支付條件的,貴單位應當在收到供應商發(fā)票后5個工作日內(nèi)辦理支付手續(xù),不得以機構(gòu)變動、人員更替、政策調(diào)整等未經(jīng)約定的其它條件為由延遲付款。
以上事項,已納入?yún)^(qū)政府采購重點監(jiān)管事項,且為全省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考核指標,若違反相關(guān)規(guī)定財政部門將依法處理,望貴單位認真落實到位!
(蓋章)
年 月 日
簽 收 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收單位: (蓋章)
簽收時間:
拒簽理由:
證 明 人:
附件3
事項督促函
(樣本)
:
我機構(gòu)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及上級文件要求,于 年 月 日對貴單位的“ (項目編號: )”合同簽訂、公示備案等事項進行了工作提示,但截至目前,貴單位仍未完成合同簽訂及公示備案等工作。請貴單位接本《函》后于 年 月 日前(中標、成交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20日內(nèi))完成合同簽訂并提供合同給我機構(gòu)。逾期未提供,我機構(gòu)將該督促事項移交區(qū)財政局管理。
(蓋章)
年 月 日
簽 收 人:
聯(lián)系電話:
簽收單位: (蓋章)
簽收時間:
拒簽理由:
證 明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