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普通高中資助政策問答
(2024年度)
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為每生每年1500元、2000元、2500元三個檔次。
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后,學校組織學生申請,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與相關佐證材料一并提交學校。
每學年評定一次,分春、秋兩個學期發(fā)放。
每學期結束前,通過社會保障卡發(fā)放給受助學生。
普通高中免學費
免學費分為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和普通高中城鎮(zhèn)困難群眾家庭學生免學雜費。
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用于免除普通高中原建檔立卡(現(xiàn)農村脫貧家庭)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含非原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yǎng)學生)。
普通高中城鎮(zhèn)困難群眾家庭學生免學雜費用于我省普通高中學校在籍在校城鎮(zhèn)困難群眾家庭(含城鎮(zhèn)特困人員、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支出型貧困低收入家庭)學生免學雜費。
免學費標準按照省人民政府及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學費標準執(zhí)行。從2023年秋季開始,新生公辦普通高中學費標準調整為:縣域公辦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100元;城區(qū)公辦普通高中每生每年1200元。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的原則,2023年秋季學期起,全省普通高中新生按調整后的學費標準免學雜費,老生則按原免學雜費標準免除,即每生每年200元至800元不等。對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就讀的符合免學雜費政策條件的學生按照當?shù)赝愋凸k普通高中免除學雜費標準執(zhí)行。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高于公辦學校標準的部分,學??梢园匆?guī)定繼續(xù)向學生收取。(即公辦學校對符合條件的學生學費全免,民辦學校可收取差額)
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
用于資助當年考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平鲬艏彝ソ洕щy新生,解決其入學時經濟困難。
當年通過高考、高職單招考試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獨立學院和民辦高校)的江西戶籍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新生。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四)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五)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一次性補助每生5000元。
每年5月份開始受理申請,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高考報名所在地教育部門或學校提出申請。
(1)通過學籍所在學??h(市、區(qū))招考辦指定報名點報名參加高考的家庭經濟困難應屆畢業(yè)生向學校提出申請;
(2)通過畢業(yè)學校所在縣(市、區(qū))或戶籍所在設區(qū)市招考辦指定報名點報名參加高考的家庭經濟困難往屆畢業(yè)生向報名點所在市、縣(市、區(qū))教育部門提出申請;
(3)在外省報名參加高考的江西戶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戶籍所在地的市、縣(市、區(qū))教育部門提出申請。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填寫《江西省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申請表》和家庭經濟困難相關佐證材料一并遞交給受理申請的學?;蚴?、縣(市、區(qū))教育部門。
通過社會保障卡發(fā)放給受助學生。